青海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全面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和校研究生院的监督检查。
二、复试对象
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详见《关于公布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https://yjsy.qhmu.edu.cn/info/1006/2570.htm)。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我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成绩计入总成绩。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新闻与传播专业在专业能力面试环节还将开展实践操作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媒体设备使用的掌握情况。
3.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环节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专业能力测试参考书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 | 1.《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 3.《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 | 1.现代汉语; 2.古代汉语。 | 1.《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文学 | 1.《外国文学史》(修订本、上下册),郑克鲁,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下册),朱栋霖,北京大学出版社; 3.《中国文学史》,章培恒、骆玉明,复旦大学出版社; 4.《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 | 1.中国现当代文学史;2.中国古代文学史。 | 1.《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下册),朱栋霖,北京大学 出版社; 2.《中国文学史》,袁行霈,北京出版社。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1.《网络传播概论》,彭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编委会,高等教育出版社; 3.《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新闻学概论》,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 | 1.新闻学基础; 2.传播学基础。 | 1.《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新闻学概论》,李良荣,复旦大学出版社。 |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2025年3月29日至30日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开展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2:30至东序校区藏学楼323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报到时要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及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安排
招生专业 | 时间 | 考核科目 | 考核地点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
| 3月29日 14:30-16:30 | 专业课笔试 | 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具体考场见现场公告。 |
3月30日 9:00-12:00 | 综合面试 |
3月30日 14:30-16:30 | 同等学力加试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文学 | 3月29日 14:30-16:30 | 专业课笔试 |
3月30日 9:00-12:00 | 综合面试 |
3月30日 14:30-16:30 | 同等学力加试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3月29日 14:30-16:30 | 专业课笔试 |
3月30日 9:00-12:30 | 综合面试 |
3月30日 14:30-16:30 | 同等学力加试 |
五、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2.初试加权成绩计算方式为: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60%。
3.复试加权成绩计算方法为:
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笔试成绩+15%专业面试成绩+10%外语面试成绩。
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公示期为3日。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院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也相同,按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体检、政审等工作另行通知;
5.不予录取情况按《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剂复试工作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调节阶段复试录取其他事宜参照按本方案执行。
八、本细则未尽事宜,按《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971-5508913
研究生院:0971-8237294
校纪委:0971-8804617
复试QQ群号:1032568792(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实名+考试编号”加入QQ群,复试事宜也会在群中通知。)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qhmu.edu.cn/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网址:https://wxy.qhmu.edu.cn/
附件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青海民族大学
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为参加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了解并知晓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因错填、误填或弄虚作假导致不能考试、录取、注册学籍及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保证本人提交的科研材料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及科研不端行为。
三、本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自觉服从青海民族大学及报考学院关于考试的统一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本人保证在青海民族大学和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五、本人保证本次考试全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的处罚。
承 诺 人 签 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签 字 日 期: